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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青岛爱水龙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项目(第四次)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青岛爱水龙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项目(第四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8-007652

二、采购单名称:青岛爱水龙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项目(第四次)

三、采购代理机构: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8-28 17: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8-31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1

采购人: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物资名称:代理律师

税率:6%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应答人是否符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是否符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应答人是否符合: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应答人是否符合: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答人是否符合: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应答人是否符合: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企业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依法设立并连续营业5年以上,年检合格(需提供2025年度年检合格证明);有10名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以及5名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需进行单独标注)。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所内10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名单及律师证(复印件)。

8.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民商事领域有胜诉的法律诉讼案例至少2项,案件标的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代理民商事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出具的该案件胜诉生效法律文书。

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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