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关于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泉州市统计局关于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步伐,根据《泉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结合统计工作需要,泉州市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1名。本次法律顾问聘用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参与选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资质要求
法律顾问人选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法律顾问人选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5 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法律顾问人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顾问费用和评审方法1.顾问费用:实行法律顾问服务费包干制,每人10000元/年,代理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案件按个案计费。
2.评审方法:泉州市统计局综合分析律师的工作经验、业绩、擅长领域、获表彰情况等因素拟定初步建议,报请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签订聘任合同。
(三)法律顾问服务内容1.解答泉州市统计局和泉州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2.为泉州市统计局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3.为泉州市统计局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泉州市统计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就泉州市统计局行使行政职权和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泉州市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6.为泉州市统计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7.参与处理泉州市统计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另行支付诉讼法律服务费用);
8.办理泉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现场服务。根据泉州市统计局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信访接待、调解活动或参与谈判、代理诉讼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2.远程服务。根据泉州市统计局的要求,对委托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远程视频等方式,在约定期限内提出法律意见。
3.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泉州市统计局的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文件等,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五)法律顾问管理模式泉州市统计局负责法律顾问的招聘、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法律顾问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其他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聘任机关形象的活动;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5.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的,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应当回避;
6.应当接受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合同期限:三年。
2.付款方式: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第一年顾问费用,第二年起的服务费用于每年相应时间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选聘截止时间及地点
选聘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31 日17: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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