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法律咨询服务项目(12个月)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8-007563
二、采购单名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12个月)
三、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8-28 14:12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10-14
九、备注:请报价前请仔细确认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等参数,因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导致报价失误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无条件响应技术要求、报价要求等全部内容,必须以采购方公布的要求为准,如以报价不一致为由未能提供采购方要求的物资按自身放弃订单有关规定处理。一经报价,视为接受采购文件要求,一旦开标,不接受任何理由弃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技术响应文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编制,按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十、采购清单
序号: 1
采购人: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物资名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12个月)
税率: 6%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法律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支撑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的相关内容)、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
9.供应商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证);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少于10人且均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0.本项目全体派驻律师均具备五年及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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