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公司关于广西北投设计院项目前期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询比价项目公告
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机关本部)
关于广西北投设计院项目前期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机关本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关于广西北投设计院项目前期专项法律服务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编号:12202017HXCGFA260818003)。采购人为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12202017HXCGFA260818003/01
标段(包)名称:南投公司关于广西北投设计院股权投资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方案-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南投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与广西北投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合作,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内容包括:
1.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各项资格、股东情况、对外投资、主要财产、债权债务担保、合同情况、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高管及员工、争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况等),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根据我司要求和实际需要,参与本次交易相关谈判;
4.根据双方协商、谈判结果草拟、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尽职调查报告》等本次股权投资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5.根据我司要求,对项目过程中的法律文件、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6.项目过程中需要的其他必要法律服务(不包括诉讼仲裁)。 【具体以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
2.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配备执业律师30名以上;
3.资信良好,能够有效履行合同,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分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与采购方不存在利益冲突;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确定的律师库成员。
(二)服务团队:
1.中标律所需指派律师组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团队;
2.专项服务团队负责人需至少有8年的执业经验、除负责人外至少有两名律师有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自取得律师执业证起计算执业年限)。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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