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服务合作律师事务所征集公告

  • 招标单位: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服务合作律师事务所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现公开征集2026-2029年度授信业务诉讼服务合作律师事务所,公告期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服务内容及期限

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申请诉讼立案(含诉前调解、申请执行证书、实现担保物权、支付令等程序)、代为应诉、代为出庭陈述意见、代收法律文书等程序性权利,诉讼材料归档;配合案件调解,执行活动、起草及审查破产申报债权;参与授信业务衍生案件诉讼(如执行异议之诉);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照莆田分行委托权限办理代理事务,最大限度维护我行合法权益。

本次诉讼业务合作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8月至2029年7月),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诉讼/执行案件总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仲裁案件参照诉讼案件进行管理)。

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为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许可证的的律师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前三年内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或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

3)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具备为2家(含)以上类似机构提供诉讼服务经验;

4)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不少于2人(含)的服务团队为我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其中,主办律师应为执业3年(含)以上且具有类似机构的诉讼服务经历,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历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三、报名材料及报送时间

合作律师事务所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申报材料并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一)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处罚记录、奖惩情况;

(三)律师事务所(分所)为2家(含)以上类似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或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四)律师事务所配备的我行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具体详见附表3)、律师执业证及其年度考核备案情况记录;

(五)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管委会主任/主席、主任、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等可能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员),具体详见附表2。

报名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下午17:30截止,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