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5万元

关于为【文旅集团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该项目为择优+直选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文旅集团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人:

暂无评价

项目成功率:94.13%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社会性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重庆市大足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否

所需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

1.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核查发行人主体资格、治理结构、内部决策、资产权属、业务合规、对外担保、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仲裁、发行条件、偿债保障措施等。

2.协助发行人完成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审批等内部决策,起草、修订、核查债券发行全套内部法律文件。

3.参加中介机构协调会,配合主承销商;审核、修订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担保文件(如有)等全部交易法律文件,把关募集说明书法律相关内容。

4.出具债券注册申报所需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声明。

5.针对审核问询,开展补充核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完成问询答复法律部分。

6.注册、发行阶段全程法律咨询,识别提示法律风险,对合规瑕疵提供整改建议。

7.完成债券注册、发行环节其他与本债券项目相关法律事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其他要求说明:

(一)投标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26年6月30日成立满5年及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主办律师、协办律师近3年内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惩戒、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律所资信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状态;律所及主办律师无重大未结涉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 

(四)具备公司债券发行的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投标人须已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提供***官网备案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分所请提供总所的备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七)保证有能力完成项目概况(六)服务内容所包含的全部法律事务; 

(八)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甚至破产等状态,无违法行为,未被大足区司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