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启东市民政局就启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第三方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启东市民政局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第三方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属于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