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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14.49万元

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18896224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4.49万元(人民币)

2.1项目概况:为保证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杜绝法律风险,需开展2026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负责公司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合同及文书审核服务、法律风险排查服务、纠纷事务协助服务、普法宣传培训服务、法律代理服务、其他法律事务、现场法律服务,除上述日常法律服务内容外,经委托,负责处理公司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等专项法律咨询服务事务,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若招标人因政策性调整(上级主管部门实施集中采购等)致使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项目自行终止,双方因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人数量:1名。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6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t法人或t非法人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本章第七条7.4提供承诺。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存在涉烟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以招标人主管单位认定的供应商涉烟违法处罚信息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此项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本章第七条7.4提供承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律所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行贿罪),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律所负责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息公示”→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注:若针对3.3.2、3.3.3、3.3.4的要求供应商查询路径有误或者查询内容存在缺项的,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复核的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与项目采购档案资料一同存档。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本公告第七条7.4款)。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8月25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9月1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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