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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年度法律专职人员驻场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招标预算:33万元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2027年度法律专职人员驻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2027年度法律专职人员驻场服务项目(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采购编号:HXZC-2024060008

2、项目内容: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2027年度法律专职人员驻场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33万元/年,三年总预算99万元,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具体签订要求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最终报价超过此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4.1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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