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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420万元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

 

 

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春双丰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进

行采购。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伊春双丰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FW072026GK003932

1.3服务内容:本次采购服务针对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

”)与庆安鑫利达米业有限公司就《投资建设双丰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合作协议书》引发的一系列

商事纠纷案件。

案涉项目涉及法国开发署境外政府贷款、财政担保、反担保抵押、项目股权多次变更、工程建设、

资产运营、财务审计、关联交易、外部债务、设备资产盘亏、账外收支等复杂事实。双方因合同履

行、股权过户、贷款偿还、项目停产、违约责任、资金投入认定、索赔主张等产生重大争议,对方

已提出高额索赔并明确退出项目,案涉标的巨大、法律关系复杂、风险点多。

现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聘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为项目纠纷处置及后续项目盘活提供全程法律顾问及

专项法律支持。(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案所涉全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终结,且纠纷处置、项目盘活相关法律事务全部完成之日止

1.5服务地点

标段一: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招标预算:42000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一:4200000.00元

1.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5信誉要求(提

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7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08-25 09:00:00至2026-08-31 16:00:00(北京时间)期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