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对扬华科技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的公开比选公告
标段编号:SCGZJY-FW-202608-0014
截止时间:2026-08-31 16:00:00
项目名称:选聘律师事务所对扬华科技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
招标人: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公告内容:
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对扬华科技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的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简介
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经扬华”或“公司”)是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为加快轨道交通物流信息技术领域产业布局,国经扬华拟与某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成都扬华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简称“扬华科技”)。合作方是一家聚焦物流行业IT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境内。扬华科技定位于智慧物流多式联运数字化及铁路物流综合服务商,将提供一站式物流数字化解决方案及物流服务。国经扬华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对扬华科技项目合作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扬华科技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对扬华科技项目合作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专项尽职调查报告》,为公司投资决策及扬华科技设立提供参考依据。
三、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协议日起至交付《法律专项尽职调查报告》为止。
四、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具备承办法律尽职调查的丰富经验。
五、比选程序
(一)公司发布比选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制作并递交《报名文件》及《比选文件》;
(三)比选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比选对象进入比选谈判程序;
(四)组织开展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对象逐一进行谈判,并在谈判结束时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及评审标准对比选对象进行最终评审,确定中选人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发布比选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后,制定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与中选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六、比选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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