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公司在2026年8月24日08时00分起至2026年8月25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盖章密封,递交至我中心后勤保障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JMCDC采[2026]00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2宗行政复议案件正式审结、所有程序终结为止。
(四)项目服务内容:为我中心提供代理复议阶段法律服务,专项协助开展复议答复、证据梳理汇编、听证等相关法律服务。
(五)招一家法律服务商。
(六)项目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1.项目最高预算限价为人民币¥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合同期内采购人将不以任何形式支付附加工作酬金。本次项目报价(附件1)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含人工服务费及零配件、耗材、税金、地方性政策收费等一切费用。
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2宗行政复议案件正式审结、所有程序终结为止,如案件延期、补证、听证延期、材料补正等情形,竞投商须持续免费服务直至结案。采购人收到竞投商交来的2宗案件所涉及相关程序的所有资料后,且收到竞投商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账支付本次的法律服务费。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二、项目采购需求:
竞投商应尽职尽责,以专业精神,必须全程专人负责本次2宗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行政复议答复时限前一天完成以下全部工作,包干完成、无隐形收费,为我中心提供代理复议阶段法律服务,专项协助开展复议答复、证据梳理汇编、听证等相关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一)案件全案研判合规审查
全面审阅本案行政处罚案卷、立案、调查、告知、决定、送达、程序文书、证据材料。梳理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量幅度等合规要点,排查程序瑕疵与争议焦点。
(二)行政复议答复文书撰写
1.依法起草、修改、完善《行政复议答复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对应、法律适用准确、抗辩逻辑严谨;
2.按复议机关要求配合文书补正、修改、补充说明,直至通过审查。
(三)佐证材料整理、汇编、归档
1.分类梳理全部主体资质、执法权限、事实证据、程序证据、法律依据、送达凭证、裁量依据等材料;
2.依法规范排序、编目、制作证据清单、汇编成册,形成完整闭合证据链;
3.协助完成材料报送、补证、复核工作。
(四)过程咨询与工作配合
1.全程提供案件相关法律咨询、程序性指导、风险提示、应对建议;
2.配合采购单位迎接复议机关核查、问询、补正;
3.依法及复议机关要求及时响应。
(五)听证、质证、问询协助
如案件进入听证、质证、现场问询程序,服务商须指派主办律师全程到场,发表相应意见。
(六)结案成果汇总交付
案件办结(复议决定送达或以撤回申请结案)后,统一交付以下成果:
1.终版复议答复文书;
2.证据目录及证据。
如涉及有另外收费事项,请在服务方案里进行标识说明。
三、竞投商资格要求:
(一)竞投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
(二)竞投商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营业范围涵盖该项目、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资料,原件备查。
(三)竞投商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四)竞投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5年或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工作团队,辅助律师配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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