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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包组A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131万元

[公开招标]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包组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226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LGDL2023000277(CLF0123SZ19ZC99C)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1.5538万元

(四)包组A最高限价:39.68万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签订。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最长延期至满3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十)本项目各包组兼投兼中。原包组B、包组C及包组D的中标人不再被推荐为本项目包组A的中标候选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承诺(格式自拟)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在通知期限内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同时总所、分所不可同时投标

(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26日至2024年2月26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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