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电文化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选取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平电文化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选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电文化产业(成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首年度因涉及公司建章立制等工作,控制价为35万元/年,自第二年起应当较首年度签约价格降低10万元/年。第一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首年度因涉及公司建章立制等工作,控制价为35万元/年,自第二年起应当较首年度签约价格降低10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002)第二包: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执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若参加本次采购的为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则应在成都设有执业机构,若以总所名义参加(加盖总所印章,总所出具授权)时,可使用其下属的不同分所的人员和业绩材料若以分所名义参加(加盖分所印章,分所出具授权)时,只能使用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材料,不得使用总所及其他分所的人员和业绩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002第二包: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执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若参加本次采购的为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则应在成都设有执业机构,若以总所名义参加(加盖总所印章,总所出具授权)时,可使用其下属的不同分所的人员和业绩材料若以分所名义参加(加盖分所印章,分所出具授权)时,只能使用本单位的人员和业绩材料,不得使用总所及其他分所的人员和业绩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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