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院,规范医院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质
1.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2.在南宁市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律师事务所拥有不少于5名专职律师;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5.具有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医院工作,有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经历。
6.指派的顾问律师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能胜任医院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二、服务范围
1.为医院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涉法事务(含医疗相关、基建类项目、人事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2.参与医院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重大措施、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对医院拟定的招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进行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见和建议;
4.按医院要求出席办公会、专题研讨会等有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5.代理医院涉及的各类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事务(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此项费用);
6.协助处理纠纷、投诉、信访等事件;
7.每年就法律服务工作向医院进行1次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8.进行医学科研项目合作合同风险规避,医学知情同意书法律伦理问题审查等;
9.办理医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0.对于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办理,若需开会讨论的,需在2小时内到场;
11.出具律师函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
12.对于调查、取证困难的,按实际情况确定办结时限。
三、征集参数材料
请有意参与的机构与我院联系并提交机构基本情况、报价单、服务团队简介、服务经验及服务优势介绍等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后递交一份纸质文件和一份电子文档:
1.封面及报价单(报价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申报时间);
2.服务方案;
3.律师事务所简介;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
5.本项目服务团队主要成员简介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7.服务的医疗机构名称及案例;
8.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工作履历。
9.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有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采用纸质文件递交:在征集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密封文件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递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递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