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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华兴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华兴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5.76万元

华兴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JXYBX2024007-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兴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6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华兴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加强南桥、沈家桥、三河等三个社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加强辖区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华兴街道办事处拟采购一家比选申请人提供三个社区的法律顾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兴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兴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改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已报名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8.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改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4日09时30分到2024年02月0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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