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现对本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编号:WLJ202401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算:30000.00元/年
本项目采用(含税)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
(四)项目内容:
1、为我单位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文书;参与经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的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发布律师函及启事;
2、向我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专题讲座、培训(一个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提供与我单位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3、就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债务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
4、就我单位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评审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律师事务所参考标准:
(1)成立5年以上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专职律师在30人以上(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可证明律所执业律师人数的资料,对于在司法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之后新入职或取得执业律师资格的,需另行提供其执业律师证复印件);
(3)具备政府机关服务经历,在行政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实力较强,近三年有不少于5个不同政府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规范管理,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主办律师参考标准:
(1)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机关年度考核备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2)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行政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主办律师具有办理行政机关法律事务丰富经验,主办律师近三年代理行政纠纷案件不少于3件或近三年有不少于3个政府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判决书)
(4)有良好的执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付款方式:半年支付一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的相关经营范围;可提供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服务和接受委托、参加非诉讼法律活动的服务。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函;
5、项目实施方案
6、业绩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四)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2024年2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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