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拟选聘一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现将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单位相关条件要求。
1.参选律师事务所实力强、服务质量高、信誉良好;
2.有担任机关单位法律顾问的从业经历;
3.工作日内每天安排律师到省数据资源局提供法律顾问全天服务。
(二)从事法律顾问的律师相关条件要求。
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取得国家法律职业从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三)法律顾问工作时间、地点。
外聘为法律顾问单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律顾问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三人,工作日内每周安排律师到省数据资源局提供法律顾问全天服务5天(节假日上班调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地点在省数据资源局标准规范处。
(四)聘任期限。法律顾问单位聘用期限为一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法律顾问费,双方无异议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应邀参与我局重大合同事项、信息化项目审核、招投标文件、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不参与涉及保密、敏感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3.按照我局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提供相应书面意见;
4.为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根据我局要求,参与相关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事务;
6.应邀参与重大事项的策划、运作,拟订、论证法律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7.每年为我局免费举办一场法律专题讲座培训,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8.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法律顾问费用。
外聘法律顾问单位工作报酬每年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七)法律顾问责任与纪律。
外聘的法律顾问应当对提供的法律服务承担责任,不负责或者失职造成我局损失的,我局有权酌情扣减法律顾问费用或者终止法律顾问合同;严重不负责或者严重失职造成我局损失的,我局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顾问对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及所接触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顾问以外的业务时,不得以政府机关法律顾问身份对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施加影响。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坚持维护委托人的形象和利益。
(八)采购程序。
1.根据《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次采购采用局内评标组比选采购的方式自行采购,由省数据资源局标准规范处具体组织实施。
2.省数据资源局成立局内评标组,成员共7人,机关纪委派1人监督。
局内评标组对参加比选的律所规模、律所资历与业绩、法律顾问团队人员素质与能力、服务模式与内容、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打分测评(详见附件),择优选出法律顾问候选单位。
3.采购结果经报批后,我局与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合同。
(九)评分办法。
为确保法律顾问单位质量,此次采购采用“综合性价比高”方式,商务分为90分,价格分为10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法律顾问候选单位。
(十)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法律顾问单位的律师事务所请按照《律师事务所比选采购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2月6日前向我局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请加盖单位印章并密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超出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申报。
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平公正择优遴选法律顾问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未选中的申报单位,我局不再一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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