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外聘律师劳动仲裁委托代理服务 | ||
选商编号: | FZBXS20240130-0018 | ||
项目编号: | |||
选商方式: | |||
项目概括: | 为第三采气厂提供2024年度劳动仲裁案件代理及仲裁涉及相关事项服务(刘洋等十人与油田公司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 ||
项目单位: | 第三采气厂 | ||
项目性质: | |||
项目分类: | 第4类 | ||
选商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是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律师库或长庆油田分公司二级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影印件和入围律师库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案件代理日期为准),具有案件代理类似法律服务业绩(附代理合同或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裁决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5.人员要求:拟派的法律服务人员为2人及以上的专业律师团队,且必须满足律师执业五年及以上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证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承诺,执业年限以年限最低的法律服务人员计算,时间以执业证书取得日期为准); 6.信誉要求: 6.1.服务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和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①失信被执行人截图、②异常经营名录截图和③税收违法黑名单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若无法查询需附查询不到的截图。 6.2.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 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7.其他要求:被中石油或长庆油田取消(或暂停)招标(或非招标)选商资格的响应人禁止参加本次谈判;选商结束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的事后合同,由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服务商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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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4-02-02 00:00:00至2024-01-31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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