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定境外美元债项目发行人及承销机构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自愿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选定境外美元债项目发行人及承销机构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选定境外美元债项目发行人及承销机构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选定境外美元债项目发行人及承销机构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TJT2026-016
二、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威海市,选定境外美元债项目发行人及承销机构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发行人拟发行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境外债券,债券计划分期(预计不超过三期)发行。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为发行人提供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包二为承销机构提供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包一、包二各选定1家国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投标人可投一个或两个包,但只能中标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均排序第一名,优先选择中标包段,放弃的包段由排序第二名的中标。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止。
3.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
4.招标控制价:包一招标控制价:160000.00元;包二招标控制价:160000.00元。
5.招标范围:进行法律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债券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项目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司法部门年检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最高法院(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省份:全部;
6.投标人近一年在“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山东)”无严重失信记录;
7.投标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6日17时30分至2026年7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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