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楚雄州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楚雄州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202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楚雄州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采购内容:为楚雄州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最高限价:¥60000.00元/年。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聘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资格要求
2.1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响应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扫描件;2026年度内新成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申请人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申请人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
2.2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07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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