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GN2026-11-5343/2026-HS-X-64
1.3 采购人: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标包划分:1个标包
1.7项目预算:15万元
1.8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费用=基础服务费用+实际回款金额*比例,其中基础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3万元,实际回款金额比例为1%(实际回款金额为固定比例,不进行报价竞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业务应诉工作包含案件的一审、二审(如有)审理程序、执行(如有)程序、再审(如有)程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案件全部结案之日止(涵盖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所有约定阶段)
2.3 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有效的年检合格手续)。本项目不接受分所参加。
3.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业绩要求):
①供应商拟派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自2023年6月1日起算,以裁判文书签署时间为准)合计至少具有1例诉讼/仲裁案例。
②供应商拟派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自2023年6月1日起算,以法律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计至少具有1例非诉服务项目(不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案例。
注:(1)响应文件中业绩材料,涉及诉讼业绩的,须提供裁判文书扫描件(可以是调解、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仲裁程序材料),须体现律师团队成员作为代理人的信息和支持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的信息。涉及法院调解书的,须能体现满足被代理方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的信息。
(2)响应文件中业绩材料,涉及非诉专项服务业绩的,须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体现律师团队成员姓名、服务内容及服务费金额,否则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
3.3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需符合下列情形(提供承诺):
(1)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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