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成都市懿轩佳汇化工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委托律所代理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成都市懿轩佳汇化工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委托律所代理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
委托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市懿轩佳汇化工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委托律所代理项目。
1.2采购项目概况:成都市懿轩佳汇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市懿轩佳汇”或“借款人”)为
我行经办的新增贷款客户,借款人自2025年起与我行进行合作,现有未结清贷款本金余额
2813245元。借款人2025年9月15日向我分行申请“龙E贷”信用贷款300万元,授信期限1年,额
度可循环使用,单笔业务期限2个月,授信到期日为2026年9月14日。2025年09月15日我行向该客
户陆续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2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未结清借据10笔,借据到期日
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25日之间,借款人自2026年6月起因借款人及实控人夫妇负债过大且
企业已停止经营无力偿还,目前第一笔借据已逾期7日,据调查后续借据已难以按期还款,基本
无回收可能。
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信息、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息。经查询征信查询显
示,借款人借款余额为4927816元,其中我行贷款余额为2813245元,该笔贷款其中1712150元五
级分类已于2026年6月13日起更新为关注,除我行正常及不良外,征信报告显示存在2笔商业银行
五级分类为正常的贷款(合计余额1368000元)、存在4笔五级分类为正常的贴现(合计金额
746571元),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经人工测算,3年后(2029年7月20日)应还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金额如下:
1、未还本金:2813245.00元;
2、未还利息:382031.68元;
3、未还罚息:494017.90元;
4、未还复利:73464.34元。
综上,截止2029年7月20日,合计应还:3816027.63元。根据以上依据,本次采购项目估算服务
值为381.6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回款金额为基础计算。
1.3采购估算金额:229000.00元(不含税)。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 家,成交份额:
第一名:100%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选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律师库入库律所,清收本笔本息。具体服务
内容包括:办理立案、保全、应诉、调查取证、出庭、执行;拟定、审查、修改法律文书;提供咨
询、参加项目审查、谈判、办理综合性法律事务;撰写案件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及结案报告;
处理破产程序相关事务;协助进行调解、和解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3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成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律师库(2025-2027)入库(国内综合包)》
库内名单;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审计报
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审计报告还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
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
足整月,或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6年度财
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
目服务业绩。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
(2)投标人(供应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
①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
⑤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再次发生的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
注: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供应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
准。
(3)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
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须为企业自有员工,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
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
其中需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至少4人,均须持有律师执业证。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承诺可实现24小时法律问题响应,紧急事项4小时内出具初步法律意见。
3、承诺对本次项目的所有商业信息、客户资料、尽职调查数据承担永久保密责任,签署合规的保
密协议。
注:参加本项目的总所与分所之间的业绩、人员、证书等不能相互使用(总所不能使用分所的业
绩、人员、证书,分所也不能使用总所的业绩、人员、证书),相互使用的业绩、人员、证书不予认
可。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选商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6-07-20
23:5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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