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银行客户法律税务增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私人银行客户法律税务增值服务项目(本项目)
二、项目简介及磋商方式
提供线上线下的法律税务咨询服务和法律税务专项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此项目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
1.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私人银行客户法律税务增值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
2.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本采购文件中涉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条款及表述,仅适用于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形。
本项目将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项目报价情况组织多次报价,拟入围供应商不少于1家,最多不超过3家,如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数量为2-3家,最终入围1家;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数量为4-5家,最终入围2家;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数量为6家及以上,最终入围3家。订单将严格按照入围供应商的排名顺序依次授予。各供应商依序承接订单,但采购人不承诺、亦不保证其最终执行的合同份额比例。若某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无法承接某一订单,采购人有权依序委托下一家供应商承接该订单,且无需对原顺位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订单补偿。入围有效期为2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服务机构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律师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已办理有效的年检手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竞争性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最终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4.能为华夏银行组建15人以上的法律专项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须具备与我行法律服务需求相匹配的执业资格,且团队负责人执业资格不低于8年(需提供团队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明和律师事务所盖章的承诺书)。
5.能为华夏银行组建5人以上的税务专项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须具备与我行税务服务需求相匹配的执业资格,持有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专家不少于1名,且团队负责人税务资格证书取得年限不低于5年(需提供团队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明和律师事务所盖章的承诺书)。
6.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为至少2项提供同类项目服务的经验(需提供脱敏后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项目发票及发票验真证明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9.提供的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法律税务增值服务最高限价名录中咨询服务名录内容负偏离。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7月15日17:00至2026年7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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