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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物业2026年法律催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 招标单位: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长房物业2026年法律催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长房物业2026年法律催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长房物业2026年法律催收服务项目。

1.2服务内容采购人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长房物业及其管理的公司(含长房物业及其分子公司、建发养老、芙蓉物业、天府物业、瑞兴物业及其相关分子公司等)所服务的物业项目提供法律催收服务,主要包括对因房屋空置、房屋遗留等问题拒交旧欠费用的业户采取律师函、非诉讼催收、诉讼催收方式进行法律催收,欠费类型包含但不限于小区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停车费、违约金(或利息)等。最终实际委托欠费户数、欠费金额、欠费类型由采购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确定并委托。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服务期:2026/8/1-2027/7/31,以最终签订的框架合同为准。

1.4预算(最高限价)非诉讼催收实际回款额的9%诉讼催收实际回款金额16%

1.5中选原则:评审委员会按照响应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并推荐中选人,当有效响应人N≥6家时,推荐排名前4位的中选人;当有效响应人3N<6家时,推荐排名前“N-2”位的为中选人;有效响应人 N=2 家且经评审具有竞争性的,推荐排名第 1 位为中选人。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若分所参与询比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均视为无效。)以联合体参加询比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诉讼催收工作由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员承担

2.2响应人近3年(以询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接过一个物业行业旧欠催收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2.4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6“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询比活动。

2.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记录。

三、评审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询比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询比保证金。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询比响应人,于2026716日至20267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14:0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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