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产控集团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案件诉讼代理律师采购询比公告
1. 询比 条件
本项目贵安新区产控集团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案件诉讼代理律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贵安新区产控集团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询比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 项目概况与 询比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案件诉讼代理,其中主诉1起,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诉案件1起,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代理案件结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6年任意1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6年任意1个月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付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了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最近一次年检。
4. 询比 文件 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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