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适应政府立法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开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是: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开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含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开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下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期一年(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五)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为判定标准。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根据甲方需要,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法律疑难。
(二)为甲方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及进行法律论证(含公平性竞争审查)。
(三)为甲方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草拟、制定或审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合同、协议等,其中审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合同、协议等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参与处理甲方涉及法律事务的涉访涉诉、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五)为甲方的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法律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六)应甲方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七)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大业务活动及会议,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
(八)接受甲方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申张单位合法权益。
(九)接受甲方委托,代理行政诉讼、仲裁、调解、申诉、复议等的全部法律程序(法律顾问应优先办理,含诉讼费)。
(十)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协助甲方开展法制宣传等不少于2次。
(十一)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重大、复杂的专项法律事宜。
五、服务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投标人一次报出最终成交价格,在提交文件后不得变更价格。
六、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项目其他有关的说明或相关资料。
2.项目报价表。
3.法律服务实施方案详细说明。
七、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2日截止(工作日8:30-12:00至14:30-17:3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