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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HTZB-202606083交通银行编号:CGXM14199926060003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4.1本次招标内容为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采购。
4.2合同期限:三年。
4.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4选取供应商数量:5家。
4.5项目性质:服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通用资格条件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1.2公司运营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全行级或山西分行警示名单、全行级或山西分行禁用名单,未被列入交通银行禁止办理业务类反洗钱特殊名单。
5.1.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1.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者同一标段)投标。
5.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5.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所投标,须提供律师事务总所授权书。
5.2.2投标人目前未办理与交行任何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5.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且擅长办理金融法律、欠款催收实务,具备与本省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等机构的高效沟通协调能力;能快速响应保全、立案、执行等紧急需求。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07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7月22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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