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6年度外部法律顾问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6年度外部法律顾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选聘3家律师事务所为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及1亿元以下标的额的诉讼、仲裁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采用集中招标、统谈分签方式,各签约主体分别与中标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并各自承担其法律服务费用: 第一标段:服务邯郸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以及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邯郸市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第二标段:服务邯郸市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第三标段:服务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邯郸产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邯郸绿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本次招标实行“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已在前序标段中标的投标人,自动退出后续标段的评审,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分别填报报价及服务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邯郸市内有办公地点,执业律师人数规模达20人以上。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第一标段指派6名以上,第二、第三标段指派5名以上具备综合能力的执业律师进行对接服务。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备20年以上法律相关经验,团队其他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法律相关经验。
3.1.3业绩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并购等大型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10年为央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累计提供日常法律服务达5年或以上。
3.1.4其他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公示有“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情形的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16 00:00 至 2026-07-2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微信扫码登录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律标通"完成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