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矿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7月14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境内(不包括港澳台)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已办理有效的年审手续(提供有效执业许可证、年审手续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如果是分支机构,只接受其总公司(总所)的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同一总公司(总所)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的,均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可以由分支机构(分所)负责人签署或盖章。)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含5年)(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7月14日 至 2026年7月20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