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公告
为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校园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师生纠纷、合同管理、行政合规、校园安全等各类法律事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合法有序开展,我校现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丰富校园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法律顾问服务
2.服务单位: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包含本部(六安路校区、桐城路校区)、长丰路校区、固镇路校区、庭燧校区。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续约,续约最多不超过2次。)
4.项目预算:12000元/年。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学校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就学校具体咨询事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
2.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3.接受学校委托,参与经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的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
4.每学年为每所学校提供不少于2场法治安全讲座(具体内容、时间由学校与乙方商定);
5.应学校要求,发布律师函及启事;
6.及时向学校提供与学校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7.就学校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债务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8.就学校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
9.按照学校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并可以就会议所形成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文本进行见证;
10.接受学校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代理(办理)诉讼、仲裁、执行、复议等法律事务。
12.针对未成年人教育相关问题开展调研。
三、供应商要求及服务标准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正常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拟派驻服务律师须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不低于3年,无执业违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具备中小学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3.供应商及服务团队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法律服务投诉纠纷、无司法行政部门处罚记录,可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具备健全的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应急响应机制,能够适配校园日常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维稳、纠纷处置等专属法律服务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服务项目。
6.响应时效:日常法律咨询2小时内响应,常规文书审核24小时内完成,紧急突发事件即时响应、即刻介入。
7.服务值守:每学年不少于2次线下到校服务,常态化对接学校法务工作,留存服务台账、工作记录。
8.团队稳定: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派驻律师;确需更换的,需提前报备并确保继任律师资质、能力不低于原派驻人员。
9.服务规范: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保密制度,对学校办学信息、文书资料、纠纷案情、师生信息等严格保密,严禁泄露、外传,承担保密法律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年度包干总价,包含人工服务费、咨询费、文书审核费、普法培训费、纠纷调解费、案件基础代理费、交通差旅费、税费、资料费、应急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无任何隐形收费、额外加价。
2.供应商须根据本文件全部服务内容,编制完整的《法律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团队、服务流程、响应机制、年度服务计划、风险防控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随报价文件一并提交。
3.报价文件内容真实、完整、规范,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律所公章,字迹清晰、资料齐全,缺项、虚假、无效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直接作废标处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内容及要求
(一)递交材料清单
1.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驻服务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简介、服务业绩证明;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执业处罚、无投诉纠纷声明函;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7.完整的法律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应急处置方案;
8.供应商认为可佐证自身服务能力的其他业绩、荣誉、案例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后加盖骑缝章,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2026年7月21日上午9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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