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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项目名称: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GQQY-XB2026070164-1
项目类型: 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需采购一家法律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诉讼、仲裁与纠纷处理案件法律服务。
供应商基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信用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查询截图(须体现日期,加盖供应商公章)。 
(7) 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 恶意阻却采购责任承诺:供应商须签署《恶意阻却采购责任承诺书》。 

(9) 分包、转包限制:供应商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不得违法分包、转包,且不得以总所名义投标而由分所实施。

(10) 联合体投标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标段1
代理机构信息
标段/包名称: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GQQY-XB2026070164-001-2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7-15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19 23:59: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7-2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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