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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招标预算:27万元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关于法律顾问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工作安排,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根据《高新财政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号)文件精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法律顾问服务(目录代码:B0101,目录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为我局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局因行政执法所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信访案件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起草、修改、审查我局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协助我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纠纷谈判、调解并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发布催告函及签发律师函;对我局行政管理及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我局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和专项法律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预防法律纠纷,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7万元(合同期限为一年,根据年度满意度测评情况可连聘但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以实际签订合同金额为准,不含诉讼法律服务,诉讼法律服务另行计费)。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资质;

2.派驻律师应具备五年以上执业期限;

3.有熟悉行政法、土地、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农林、绿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律师;

4.指派4名执业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所指派的律师应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实务工作,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或行业处分,无犯罪记录。

七、目标要求

法律顾问需围绕规划建设、工程管理、行政执法、信访处置等核心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文件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法制审查、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专项事务处置等。服务团队需固定由专业律师牵头,采用“日常审查+专项案件+应急响应”模式,文件限时反馈、案件全程代理、突发事项随叫随到。建立事项台账、双人复核、意见留痕机制,确保所有法律意见均有法规依据。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5日到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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