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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医院院内常驻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上海市东方医院
  • 招标预算:20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医院)

项目名称

院内常驻法务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

国企资金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就采购人经营管理所涉日常法律问题、劳动人事用工管理、制度合规审查、专项培训等提供咨询服务; 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的方式履行。

报名有关事项

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

服务金额

20.0000万元

报价参考依据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7〕3号)

一年多签

服务时限

1年

截止报名时间

2026-07-22 00:00:00

报价开始时间

2026-07-22 10:00:00

报价结束时间

2026-07-24 10:00:00

资质等级要求

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人员资质

及人数要求

律师执业证:1

否定性条件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回避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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