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铀业2026年—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6-02296
中核铀业2026年—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铀业2026年—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实施单位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中核铀业2026年—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审查或起草、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律师函、法律培训、公司规范性法律文件审查与起草及其它文件的法律审查等内容。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等以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服务期限:2026年8月1日-2029年7月31日,具体执行时间以采购人书面下达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4号楼。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行业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2)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为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中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1.1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需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若未按要求提供,以评审小组现场查询为准。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在“信用中国”无法查询的,以供应商提供的符合第一章3.2条要求的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为其承诺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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