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采购条件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遂宁兴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益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43.5万/年(□不含税√含税)(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整)。
其中,遂宁兴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12万元/年;四川丰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4.5万元/年;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4.5万元/年;大英县郪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4.5万元/年;大英县润民供水有限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4.5万元/年;四川腾英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4.5万元/年;四川兴宏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6 万元/年;四川卓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含其代管公司) 分别 3 万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经审计的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g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一情形。符合前述任一情形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5)其它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⑤参与投标时,不属于采购人所属集团违约失信名单内企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无。
3.3 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1联合体成员要求:/。
4.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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