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采购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法律服务】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指定平台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采购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人:重庆市四面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否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否
所需服务类型: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因融资业务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融资业务进行专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为发行人的法律服务机构与发行人聘请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道共同分工合作完成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2.根据债券发行工作需要展开独立尽职调查;
3.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4.对主承销商编制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律师鉴证;
5.为债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及处理意见。
中介机构要求:以采购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项目之日止
服务金额:¥0元至¥100000.0元
金额说明:最高限价10万元,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选取方式:择优+竞价
选取时间:2024-02-04 09:00:00(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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