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接受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国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JSTCC26021204530/3
项目名称: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国内)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第二次)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为规范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轴股份”或“招标人”)资本运营业务管理,提升专业服务质效,防范合规与操作风险,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律师事务所入围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国内)。
2、项目内容
中介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并购重组、发行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股权多元化、战略咨询、市值管理、公司治理、资本运营规划制定、股权投资、日常信息披露等事项的专项法律服务及相关法律合规咨询,以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采购预算:/
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期满前招标人将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总所,持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依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中国***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资质。(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5、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被司法行政部门、中国***、交易所及行业协会行政处罚。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7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第4条同时须提供显示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7月11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