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询比公告
项目概况
司库三期“加强境外资金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询比采购确定供应商。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在线获取询比文件,并于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6ZC1962
2.项目名称:司库三期“加强境外资金管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需求:为落实“加强境外资金管理”工作,对标行业先进模式、参考市场通行惯例,拟探索设立香港财资公司,鉴于项目涉及境内外多重监管规则,参考集团境外投资立项、内部审批管理及审计合规要求,拟聘任外部专业律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5.服务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6.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人员要求: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团队(至少3人,熟悉两地跨境投融资及香港财税法规)。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3年(2023年7月至今)内,供应商因围标、串标、行贿谋取中标,转包或违法分包、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转让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纪、严重违约等行为被施以行政处罚。
(2)近3年(2023年7月至今)内,供应商因违反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在近3 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行为。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或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3年(2023 年7 月至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此期间如被列入相关不良行为信用名单,但已按规定进行了信用修复的情形除外。
(5)中国建材集团领导人员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领导人员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是指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与领导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经商所承办的,以及被中国建材集团列入一级“黑名单”的企业。
5.供应商关联关系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7.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方获取询比文件,未向采购方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 月10日下午18:00至2026年7 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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