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
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招
标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1.2项目编号: FW002026GK002541
1.3服务内容:预重整相关法律服务及采购方所需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300000.00 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
盖公章)
2.2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2.3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含主办律师)5名以上,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提供
有效的专职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2.4提供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类似法律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年7月11日09时00分至 2026年 7月15日16 时00 分 (北
京时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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