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投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款项法律服务项目
谈判 采购公告
新疆广投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疆广投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款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JGET-ZH2026-TP0602)进行国内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新疆广投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款项法律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收回执行款项法律服务,为采购人收回执行款项提供查询财产线索、追加被执行人等法律服务。
3.服务期:至执行款项全部收回。
4.服务费:法律服务费用按收回执行款项比例计算,含法律服务费、税费、差旅食宿费等所有费用。收回执行款项分别达到20%、50%、75%、100%时,采购人按照前款约定比例依次向服务方支付服务费用。采购人向服务方付款之前,服务方应先行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付或拒付款项。
5.执行款项金额:本金1,879,228.3元、诉讼费用(含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函费用)18,567.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自2025年7月1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暂计至2026年5月31日)。
6.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7.服务地点:新疆胡杨河市、深圳市。
8.成交响应人数量:一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律服务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或采购人所属的子公司或广投集团两家及以上子公司列入“取消资格”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子公司是指广投集团依法投资并直接管理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二级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7 月 10 日 20 时至2026年 7 月 16 日 1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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