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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
  • 招标预算:6万元

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2026.8-2029.7麓山梅溪湖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委托对2026.8-2029.7麓山梅溪湖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招标,欢迎对此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8-2029.7麓山梅溪湖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SZXZC-2026-084

3、招标方式:比选择优

4、评审方式:综合评分

5、项目预算:60000元/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周期共3年,3年合计180000元。

二、投标人资质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近三个月”是指2026年4月-2026年6月。

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手续

1、2026年7月10日至 2026年7月14日止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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