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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公司
  • 招标预算:27万元

项目编号:AN1J-FW-YJ-JCZX-2026-085

公告发布时间:2026/7/10 9:54:40

项目名称:中国安能一局龙源横州一体化项目总承包项目聘请律师团队提供法律诉讼服务(第二项)采购项目(重1)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

截标/开标时间:2026/7/16 9:3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安能一局龙源横州一体化项目总承包项目聘请律师团队提供法律诉讼服务(第二项)采购项目(重1)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AN1J-FW-YJ-JCZX-2026-085)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中国安能一局龙源横州一体化项目总承包项目聘请律师团队提供法律诉讼服务(第二项)采购项目(重1),项目编号:AN1J-FW-YJ-JCZX-2026-078 ,采购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采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安能一局非诉和诉讼业务服务框采协议》等有关规定,因原采购项目流标,现对本项目重新进行询比采购,欢迎中国安能集团内部律师库库内单位前来参加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横州市】。

2.2采购范围:选择 1 家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应服务。服务需求一览表:序号费用名称特征描述单位数量暂定风险费计算基数(元)风险系数(%)含税总价(元)

备注

1基本律师代理费项1//80000.00

2第1阶段风险代理费适用于减损金额≤572万元部分项157200001.00%57200.00 风险代理费采用分阶梯分情形支付:以赛富公司诉讼主张的工程款总额55525457.51元与最终生效判决所确定应结金额的差值为基数(减损金额)。

3第2阶段风险代理费适用于减损金额>572万元部分项128480625.00%142403.10 合计(1+2+3)279603.10

说明:

①服务期: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②采购预算价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强制执行、反诉、对方以本案同一事实另诉、协助处理涉及本案有关刑事问题等(如有)与本案有关的全部代理工作产生的费用以及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律师因代理案件产生的一切差旅、住宿、调档、资料费用等供应商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项目含税总预算:279603.10元(其中基本律师代理费80000元,风险代理费以赛富公司诉讼主张的工程款总额55525457.51元与最终生效判决所确定应结金额的差值为基数(减损金额),减损金额在5720000元(含)以内的,在减损金额1.00%范围内计取,减损金额在5720000元以上至8568062元(暂定)的部分在5.00%范围内计取,减损金额超出8568062元的部分不另外计取。如按减损8568062元计算,对应的代理费预算:80000+5720000×1.00%+2848062×5.00%=279603.10元(含6%增值税)。若减损金额大于8568062元,对应的代理费预算仍为279603.1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不含税种税目为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税费缴纳凭证,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及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响应代理人、股东或项目负责人等若为原武警水电部队转业、复员人员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响应(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 供应商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形。不属于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设分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 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aqsc/)中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其他要求:供应商为中国安能集团内部律师库库内单位

3.7.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7.2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次采购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 17:30(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