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锦江区(具体地址请电话详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XSCD-F3008
项目名称:某部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拟对某部法律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某部法律咨询服务。
(二)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服务内容: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招标采购文件审查、合同文件审查、违约情形应对、出具法律咨询文件、参加相关会议、会谈等并提供咨询意见、开展法律培训、驻点服务等工作。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上级下达计划经费。
(二)最高限价:17万元(壹拾柒万元整)。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成立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特定资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取得总所项目投标授权)。
7.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依法取得的律师执业资格,具备律师执业证书,且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不少于5年。
(二)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可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地领取方式进行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08时00分至2023年9月11日18时00分。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或经签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承诺函原件。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供应商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某部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sdbgcfbs@126.com。
采取现地领取方式报名的,请自行携带U盘等存储工具,于报名时间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前往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77号(详细地址电话咨询)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除上述方式外,不提供其他任何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文件领取费用。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递交地址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2023年9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77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四)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竞争性谈判监督
满足谈判邀请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交谈判报名资料后,采购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纪检监督电话:028-6778423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2915。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助理 028-67784274,17781484018
周助理 028-67784274,13125051101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采购需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具体地址请电话详询)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地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法律咨询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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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 16:4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具体地址请电话详询)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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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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