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为规范清普公司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保障清普公司依法依规运营,拟采购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公司日常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有关法律信息,协助草拟、审查、修订有关合同、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就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咨询服务。法律顾问单位同期为武汉区域公司(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清龙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清龙鑫荣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瑞毅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清能启赋置业有限公司五个项目公司)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1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主要为
(1)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重大事项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审核意见;
(2)代表甲方参加重大经营活动的项目谈判,应邀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要会议,对会议内容进行见证;
(3)为公司维权或保障合法权益的目的提供咨询,并以公司法律顾问名义对外作授权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4)审查规章制度,就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出具审查意见;
(5)对合同、意向书等协议类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6)规范公司法治管理体系,规范法律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应对、处置行为;
(7)针对业务领域和所在行业进行法务合规风险排查,帮助采购人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8)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规则变化,帮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
(9)协助采购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合规培训工作;
(10)根据联投集团法律事务机构要求,辅助采购人参与、配合与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务合规管理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1年;
2.4服务地点: 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需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 2022年度,近 3 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担任省属及以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1.5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及2名执业律师,项目负责人为合伙人,主办律师至少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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