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2024-2025年诉讼认可律所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 2024-2025 年诉讼认可律所入围,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 0747-2460SCCXA012
2.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 2024-2025 年诉讼认可律所入围
3. 简要采购需求:为适应业务发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及工作效率,利用外部专业力量及资源,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律所,为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诉讼律所的主要服务内容为代理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处理各类诉讼(含资产清收类主诉案件、非资产清收类主诉案件、被诉案件等)、仲裁案件。
4. 本项目共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 2024-2025 年诉讼认可律所入围 - 石家庄分行及雄安分行(标段编号: 0747-2460SCCXA012/01 )
标段二: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 2024-2025 年诉讼认可律所入围 - 保定分行(标段编号: 0747-2460SCCXA012/02 )
标段一拟入围 10 家律所,标段二拟入围 3 家律所。
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标段(也称为 “ 包件 ” 或 “ 包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授标均以标段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服务期限: 2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
事务所,提供投标人 基本情况表 (按第六章附件 8-1 格式提供)和执业许可证(按第六章附件 8-2 格式提供)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 标段一: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注册地在石家庄地区或雄安地区;2在石家庄地区或雄安地区有办事机构或分所。
同时需满足在对应的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 3 名以上执业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标段二: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注册地在保定地区;2在保定地区有办事机构或分所。
同时需满足在对应的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 3 名以上执业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3. 投标人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 较大数额罚款 ”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按第六章附件 8-4 格式提供);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按第六章附件8-5格式提供) 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律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 投标人近3年内被律师协会纪律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或在司法行政机关有不良记录;
(12) 投标人在以往北京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13) 投标人在近1年内 在同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 担任与我行存在 利益冲突 当事方的代理人;
(14) 投标人因提供法律服务与北京银行产生争议,并恶意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15)投标人近5年代理北京银行债权类案件败诉及引起不良舆论的案件;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e.sinochemitc.com )获取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书。)
8. 近一年内未担任与我行存在利益冲突当事方的代理人,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书)
9. 主办律师(本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两年以上执业律师经验或公司法律顾问经验(其中至少一年为商业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且具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及丰富的诉讼 / 仲裁 / 清收经验。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 月 23 日到 2024 年 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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