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鹰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海底鹰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单位选聘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为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名称:海底鹰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范勇刚,成立日期:2002-3-28,注册资本:5,238.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A1栋335-1号,主营业务:高频水下声呐(图像声呐、通讯系统、水下测速/导航声呐)和智能港口防御系统等尖端水声装备的研制生产。海底鹰为增强股东背景,夯实PRE-IPO的价值估值,拟通过引进社会成熟、知名及专业的投资机构产生战略协同效应,并对其产业进行赋能。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服务范围:对海底鹰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服务完成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2.6最高谈判限价(含税):¥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
(2)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应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4)项目组成员要求:法律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3人),组成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5)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
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6)信誉情况:谈判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现场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请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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