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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 招标预算:5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150100M166W01816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有效期一年,预算金额为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5、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扣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公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9日18时00分到2024年01月2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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