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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公司2024年法律服务委托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28万元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法律服务委托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HB-2024-05

    一、采购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法律服务委托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法律服务委托项目。

    2、采购范围:依法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根据公司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意见:配合公司开展合规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合同谈判,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并做好风险提示;对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事项提供法律保护;提供法律培训及普法宣传服务,详见

    技术规范书。

    3、采购编号:ZHB-2024-05。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期限:2024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

    6、服务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最高限价:28.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服务的投标;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贵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指派固定坐班律师1名,其必须具备法学类硕士以上学历并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查询链接,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A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包含2名(不含固定坐班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

    3、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1份,提供完整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四、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1、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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