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建设工程领域的全过程法律咨询业绩或与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诉讼业绩(如判决书等)。(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 应答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5.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谈或者未划分的同一竞谈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6.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网站截图)
7.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财务要求:采购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报价人;报价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报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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